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亿元,对2023年度市县财政高质量发展先进市县予以奖励,激励其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2023年度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财政管理工作指标评分情况,对评价得分前6位的南昌市、赣州市、抚州市、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以及评价得分前50位的永修县、芦溪县、万安县、新余市渝水区、南昌市青山湖区等县(市、区)给予奖励。其中,设区市级一等奖奖励500万元,县(市、区)级一等奖奖励300万元。
(全媒体见习记者 熊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