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高中每生每学期调至550元 城区高中每生每学期调至600元
3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江西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从202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拟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方案》称,鉴于当前普通高中布局规划重大调整,现行学费标准与大幅度提高的教育培养成本及新高考改革要求不相适应,因此,从202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江西拟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提高后的学费标准为:县域高中每生每学期550元,城区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
《方案》特别提到,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1年,我省共有公办普通高中319所,其中城区普通高中104所,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215所。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1999年制定,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为100元—270元,其中乡镇及农村为100元—120元、县城为150元—180元、城市为200元—27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300元—400元;特色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400元。
“现行学费水平偏低,2018年至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培养成本为1.22万元/人·学年,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比重为4.51%。”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江西公办普通高中(包括重点和一般)学费在全国31个省份中从高到低排第28位,在中部六省中位列倒数第一。
(全媒体见习记者 熊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