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0年06月29日 经济晚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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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导则》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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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导则》正式施行

      为全面扎实推进全省农村道路、住户活动区域、建筑物立面、水域、公园广场及其他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等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由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和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导则》已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现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遵循“政府主导、协调推进、机制长效、城乡一体,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公众参与、分类减量”的基本原则,建立“省级统筹协调、市政组织推动、县级主体责任、部门和乡镇具体实施、村庄和住户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目标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和资源回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实力、地理位置、人口分布、垃圾处置终端等,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模式,确保经济可行、安全可靠、技术合理、管理高效,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治理规划、治理模式、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运输、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处理、存量垃圾治理等11个部分,是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设计单位、生活垃级治理建设和运行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用户技术性指导文件。《导则》作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万凯龙 揭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