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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来赣人员隔离诊疗费用明确

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原则上个人自理

编辑: 章娜来源: 江南都市报2020-03-23 09:38:15

​  3月22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我省明确关于入境来赣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诊疗相关费用。

  据介绍,输入病例(含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中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全额补助。

  输入病例(含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中的未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对困难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境外回国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3月1日以后入境来赣人员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原则上一律个人自理,由实施隔离地按照不高于成本价格制定具体收费标准。集中隔离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自理。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均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