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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针对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 刘小燕来源: 吉安市政府2020-09-04 09:13:57

  9月2日,记者从吉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吉安市制定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该方案将针对水产品加工、水产品经营、网络市场、广告市场、价格市场等方面列明打击重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不得采购、加工、销售、使用非法渔获物及其制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销售者,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尤其是井冈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赣江峡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禁捕水域周边农家乐等餐饮单位,严禁打着“长江野生江鲜”等旗号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电商平台严禁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广泛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严格依法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

  该局还将严格管理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及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罚。

  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吉安市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充分发挥水产品加工流通、连锁经营、餐饮酒店、交易市场等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及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强化行业规范约束,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公开倡议活动,倡导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督促水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守法经营,动员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居委会、村委会等宣传长江禁捕工作,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形成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