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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西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编辑: 储琳玲来源: 经济晚报2021-03-18 13:35:57

​  3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江西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地贯彻实施。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通力协作,依法处置破产企业,共同维护市场稳定。其中,要构建破产处置“一盘棋”,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定期通报情况、研判问题,促进破产企业处置稳妥有序、快速推进;压实破产处置“责任链”,各尽其责,依法履职,合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提升破产处置“正效应”,围绕“防风险、保稳定、提效能、激活力”,对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对接协调、逐项稳妥处置,促进“僵尸企业”尽快市场出清,帮助潜力企业尽快破产重组,盘活重生,倒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方案》提出,要建立政府各部门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工作目标。

  《方案》强调,要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企业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企业破产审判的决策部署,建立涉及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维稳工作机制,依法打击逃废债,研究解决破产审判和“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处置中的问题。

  《方案》明确,成立江西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法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信访局、省税务局等15个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方案》要求,要建立领导小组会议机制、议题提交机制,以及处置破产工作督促推进、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评估、审判保障等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参照《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有关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

  据悉,《方案》的制定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与人民法院形成工作合力,为进一步优化江西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记者:林卓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