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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 刘科强来源: 经济晚报2021-11-03 10:24:05

  11月2日下午,吉安市住建局联合市银保监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  据介绍,《办法》中监管期限从项目开始预售至项目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不动产证为止。监管账户设立由原来企业选择设立监管账户改为由住建局选择在部分银行指定设立监管总账户。总账户以下设三级虚拟子账户,分别对应开发项目、楼幢、房号。预售款通过开发项目虚拟子账户入账后,统一归集到实体监管总账户,同时预售款分流录入至相应楼幢、房号虚拟子账户中并设立台账,为资金审核拨付提供依据。

  其中,预售资金应当直接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包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全装修款等。为保证资金如实入账,《办法》规定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时须提供相关入账证明材料。监管方式及额度为项目以幢为单位监管,以幢为单位拨付资金。监管资金分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为留存资金,非重点为可使用资金。项目按不同建设进度设定不同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办法》还对建设进度节点进行了更科学的细分,对毛坯房和全装修房作了划分,增加了对商业综合体和棚改安置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

  此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优化了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减轻开发企业资金流转压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促进吉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