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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资溪:建立“一乡(镇)一所” 打通防火“最后一公里”

编辑: 陶沙来源: 经济晚报2022-05-23 22:48:39

​乡镇消防监管力量不足、消防基础设施匮乏、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逐渐成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的短板。为破解这一难题,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率先争取事业编制,成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全面建立“一乡(镇)一消防所”,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管服务均等化,打通防火“最后一公里”。

 

设立消防所赋予执法权限

 

“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杂物,千万别拿这不当回事,万一起火了挡住的可是‘生命通道’。”近日,资溪消防救援大队指导髙阜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髙阜工业园区新云峰木业有限公司堆放板材,占用消防通道,执法人员多次提醒督促该公司员工将板材挪走,该公司员工无视执法人员提醒,拒不改正。

随后,高阜镇消防所执法人员当场将违规拜访杂物停放的位置、时间、照片和视频等证据记录下来,依法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了处罚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下发后,乡镇(街道)消防执法赋权事项启动以来,资溪县开出的首张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罚单。

据了解,在抚州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推动下,县政府在各乡镇设立消防所,在综合执法队伍总编制内明确2名事业编制人员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执法、宣传培训以及灭火救援等工作。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落实赋权乡镇执法事项,明确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这三种违法行为可以由乡镇(街道)消防所实施处罚,确保乡镇消防安全管控无死角。

执法人员发现火灾隐患后,当场填写火灾隐患巡查记录,并进行劝导、纠正,督促相关人员整改火灾隐患,依法给予处罚。对不属于乡镇处罚权限的,移交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理。

 

成立指导服务中心加强综合监管

 

老乡,您这里不能住人,一旦店面发生火灾,二层阁楼上的人根本无处可逃。”518日,资溪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的执法人员来到该镇马头山镇一农村自建房,一楼是小超市,堆满了货物且没有任何防火设施,二楼三楼是民房,商住一体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带队巡查的是王聪,是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在编人员。资溪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自516日成立后,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和乡镇消防所、政府专职队员一起开展防火巡查,发现整改隐患30余处。据了解,资溪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由大队1名参谋、2名事业编制人员和2名文员组成,负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运行、消防志愿者服务以及各乡镇消防监督执法指导工作,切实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设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就是为了能有效延伸防火触角,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车达清表示,为做好相关部门在隐患督促整改工作上的衔接,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在接到消防所火灾隐患报告后,会根据职责在1天内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处理。

“我们大队也会指定执法人员加强对乡镇(街道)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传帮带,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车达清表示,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成立后,会采取远程培训、组织交叉学习、脱产轮训、驻点帮扶等方式,分岗位、分层级、分阶段对对各乡镇(街道)从事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执法事项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消防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