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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星级绿色建筑今年力争占比超过20%

编辑: admin来源: 经济晚报2022-08-05 11:31:34

​8月3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住建局联合召开了《宜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宜春市住建局一级调研员肖万波介绍了《办法》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加快发展全市绿色建筑,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宜春市“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7月11日,宜春市正式出台了《办法》。《办法》聚焦建筑碳中和,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新体系,明确部门职责,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管理,明确激励措施,落实相关责任,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内容,分为总体要求、实行标准、组织实施三部分。

在总体要求方面。绿色建筑具体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水、节材、节能)、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为基本级、一星、二星、三星四个等级。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监督管理的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各职能部门按责任分工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在实行标准方面。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及以上建设标准,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基本级)。其中,20万平米以上的大型公共住宅小区应取得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以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取得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监测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数据上传至市级能耗监测平台。今年力争宜春市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20%,其中袁州区、丰城、樟树、高安一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5个,上高、万载不少于3个,其余县市不少于2个,各县(市、区)二星级至少1个。
在组织实施方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按计划推进,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广制度,经评定列入示范项目库的项目,授予宜春市建筑节能或者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称号。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工程优先评优。
宜春市住建部门承担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筑领域“双碳”等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好“三拼三促”活动的具体要求,更是落实“双碳”目标,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紧紧围绕以上目标,抓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为改善全市人居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