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助圆新市民、青年人的“安居梦”
编辑: 刘科强来源: 经济晚报2022-11-23 17:36:01
编辑: 刘科强来源: 经济晚报2022-11-23 17:36:01
11月23日,吉安市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闻发布会,就吉安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由政府给政策、市场主体提供。吉安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以盘活为主、挖掘存量,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闲置住房可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吉安市编制了《吉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2021—2025)》,“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850套(间),其中2022年4000套(间)、2023年3405套(间)、2024年3360套(间)、2025年3085套(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出台了《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吉府办字[2022]11号),明确保障对象为城区无房且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建设标准以不超过70㎡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租金;制定了《吉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吉市保租字[2022]1号),以项目认定书为抓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项目落地;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上级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吉市建字[2022]128号),规范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建项目按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既有项目(改造改建)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
截至目前,吉安市已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5个,建设(筹集)房源4160套(间),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3.9%。
下一步,吉安市将继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