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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编辑: 喻轶涛来源: 江西日报2023-01-15 15:28:07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叶建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疫情散发多发、历史极值干旱等超预期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抗旱救灾、安全维稳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企稳向好,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市场活力更大激发,协同发展继续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构想和2023年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一到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部署上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示范、勇争先”和“五个推进”殷殷嘱托,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省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着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促进区域协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朱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力平所作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安排,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所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取得新的显著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努力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样板区、生态文明改革引领区、全面绿色转型先行区、生态福祉共享示范区,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