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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有价 损害担责——抚州市首例碳汇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结

编辑: 李军来源: 经济晚报2023-06-20 07:33:33

​  近日,抚州市首例碳汇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顺利磋商办结。

  2023年5月10日,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接到林业部门转来展坪镇南塘村滥伐林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在该局与林业、检察部门沟通协商后,确定由林业部门牵头负责对该线索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

  经查明,赔偿义务人张某某在未获得林木采伐许可条件下,私自砍伐197株高大乔木,使4.39亩林地裸露,导致其生态功能如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净化空气及吸收二氧化碳等功能均受损。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张某某的行为造成碳汇损失累计价值3191.4元,修复该受损植被补植复绿费用7309元。

  5月26日,林业部门会同临川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会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为补偿滥伐林木所造成的危害,由张某某恢复受损植被并以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用于替代性修复其造成的碳汇损失。

  截至目前,张某某已完成受损植被补种工作并认购林业碳汇。后续,还需对补种的树种进行为期3年的抚育和保护。

  据悉,该案为抚州市首例碳汇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打开了生态损害赔偿新路径。碳汇作为“碳中和”重要的支撑元素,其具有多重效益,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