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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腾桥司法所:用心用情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编辑: 李军来源: 经济晚报2023-07-03 07:23:40

​  近年来,抚州市临川区腾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职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用心施矫、用心矫行、用情矫心,不断促进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向上向好发展。

普法宣传形成社会合力

  腾桥司法所根据上级普法工作要求,每年结合本镇实际,积极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利用“3.8妇女节“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特定时日或有利时机、融合“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升公职人员、各村(居)委会、辖区内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了解和认识,促进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强大社会合力,把普法宣传活动变成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实际行动。三年来,腾桥司法所共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1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因人施策除症结促悔改

  每个矫正对象当初走上违法犯罪的历程是不一样的,腾桥司法所坚持将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放在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上,坚持利用集中教育时间每次安排矫正对象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让每个矫正对象找回自己的“初心”和“性本善”。同时,因人而异、因人施策,对每个矫正对象制定具体的矫正方案和措施。比如矫正对象李某某,刚来社区矫正时有较强的抵触情绪,后经该所工作人员谈心谈话、走访、随访,从“心”教育,渐渐地帮助他打开心结,端正态度,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教育和改造;再比如矫正对象游某某,因法律知识欠缺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该所工作人员帮助他分析原因,补习法律知识,教育他要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遇事时不能逞一时之快,要懂得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正所谓,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三年来,腾桥司法所在矫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现象,各刑释解矫人员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帮扶救困树立信念信心

  社区矫正不是简单的教育管理,也包括对矫正对象的关怀和帮助。比如该所矫正对象邓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因患重大疾病予以监外执行。其家庭人口两人,父亲年迈体弱,没有劳动力;邓某某本人又身患重病,不但丧失劳动力,每月还要支付不少医药费用。生活的压力,逼迫得邓某某情绪低落、对未来感到迷惘和失去信心。鉴于邓某某的特殊情况,腾桥司法所积极践行以人为中心的理念,立即伸出援助之手,通过与镇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及时帮助邓某某申请并办理了低保保障,从而解决了他的生活后顾之忧,让他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并重新树立起了认真接受改造和好好生活的信心。2023年5月,邓某某以良好的表现,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腾桥司法所持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守正创新,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努力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用心矫行、用情矫心,积极推动辖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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