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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生态环境局:守护水源地安全保障  推动水生态提质增效

编辑: 李军来源: 经济晚报2023-08-01 20:13:44

  水源地作为重要生态屏障,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内容,又是构建秀美中国的基础保障,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是提高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获得感的重要一环。为守好碧水防线,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以防治法监管,从四个方面开展水源地保护结合原则,严格水源地环境执法

加强执法监管 深入推进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该局的做法,一是推动日常监管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层执法优势,联合乡镇、街道办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巡查工作主要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围网、标识牌是否完好及水源地内是否存在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展开,同时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针对排查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二是抓牢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点聚焦涉铊等重金属企业、涉危废危化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矿山等风险源,采取企业自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排查检查与市级督促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在深入检查的同时,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三是落实汛期安全排查整治。充分认识汛期环境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能立即改正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采取汛期应对措施,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四是开展重点流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抚河流域临川段、崇仁河、宜黄河为重点,深入排查沿岸高风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组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监控断面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提升应急能力 切实加强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该局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针对该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编制修订《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川区宜黄河流域水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项目——应急响应方案》等文件,做到水源地“一地一案”、风险源“一源一案”。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近3年来开展了“2021年临川区宜黄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和“空间换时间、时间保安全一2022年抚州市抚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2023年宜黄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对南阳实践经验进行了有效推广,更好提升了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水平。

  加强应急值班制度。局里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报告。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消除污染,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和影响,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该局的做法一是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区生态环境局与1家重点企业签订了《抚州市环境应急物资代储保障协议》,进一步提升了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的物资保障能力;二是提升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我区生态环境局与1支社会救援队签订了《抚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联动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提升环境应急救援能力。

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签订抚河、赣江、宜黄河等流域跨市、县界河流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以共同保护、共同发展、信息互通、协调协同为原则,牢固树立上下游“一盘棋”思想,着力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的应急处置联合防控体系,为共同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根据协议定期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执法、联合监测等工作,共同分析研判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共商突发水生态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进一步落实执法和监测人员在联合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出监察监测的整体力量,协调解决联合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工作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该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布置到各相关股室认真执行,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该局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面对面讲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故事,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全社会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凝心聚力共建美丽中国。

  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守护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实际需要,更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临川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保护水源地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为守护水源地安全保障、推动水生态提质增效贡献环保力量。(许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