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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 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编辑: 来源: 经济晚报2019-02-17 14:59:00

   本报南昌14日消息(记者 许可)记者14日从南昌经开区获悉,为充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生产与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迈上新台阶,南昌经开区下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民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同时,对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引导社会力量办音乐会演唱会
《意见》提出,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备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公共文化设备管理运行。包括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藏书、博物馆藏品、文化娱乐设备等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包括各类公益性质的节庆文化活动,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音乐会、演唱会、演奏会、表演专场等艺术演出活动,文化下乡、公益电影、公益培训等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工程,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展示活动,影视节目、文艺创作、文化队伍培训、文艺团队扶持、文艺作品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以及其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文艺活动等。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竞标等方式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投资的文体设施,包括公共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美术馆、文体活动中心等,采取服务外包、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模式进行整体或部分项目的开放服务、管理运行,充分整合设施、设备、人才、市场等资源,实现管理的专业化,提高公共文化管理效率,为群众提供低价或免费的文化服务。
运用社会资本盘活国有文化单位“存量”
据了解,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的方式主要有政府购买、资源共享、PPP模式、捐赠赞助等。南昌经开区明确,可将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或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性事务通过授权的形式交由非政府社会组织和机构来实施,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利用人才、技术、设施、专业等方面的优势,与民办企业、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等进行多形式、广渠道、全方位合作,盘活国有文化单位“存量”。
同时,鼓励传统文化阵地以外的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个人等对自身拥有的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设施的使用、举办公益文化活动、提供文化产品、志愿服务等方面。政府对上述单位共建共享行为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人才、物资支持。
鼓励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团队
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将可享受到一系列资金和政策扶持。该区明确,将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在土地使用、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相应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在符合用地功能建设条件情况下利用废弃用地、老旧厂房、仓储用房、历史街区、老旧民宅村落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以多种方式吸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项目,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主体多元化。
对于社会力量兴建的博物馆、图书室等文化艺术场馆,根据其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社会力量承办公共文化活动,根据活动项目投入额、社会影响面和群众受惠度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作和管理,根据其资金投入额、设施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给予一定的考评奖励。
扶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与市场化,使社会资本兴办的公益文化机构获得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同等竞争机会。扶持具有公益性的民间文化组织,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按国家政策给予优惠。鼓励和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团队,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完善群众文化团队扶持奖励机制,培育群众文化团体成长壮大,成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生力军。

编辑: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