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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员工拉老乡来上工可获奖励

编辑: 来源: 经济晚报2018-12-17 15:14:00

   本报南昌13日消息(记者 许可)南昌经开区13日发布《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企业用工奖励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用工需求。该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有望获得更高的补贴和奖励。

奖励老员工“老乡带老乡”
据了解,《暂行办法》主要面向六类人群和企业。分别为:招工补贴。区内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医药食品、新材料、家电、智能制造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自行招聘员工,并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该员工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招工补贴200元/人。
中介招工奖。为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引进外来务工人员,该务工人员与企业(或与中介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中介机构400元/人奖励。纳入市级购买用工服务的企业和中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意见》(洪府发[2015]93号)精神,对中介机构(或企业)引进普工、技工的给予1000元/人就业服务包干补贴。对重大项目招聘紧缺员工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员工推荐奖。鼓励企业推广“以工招工”模式。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的老员工通过“亲带亲”、“邻带邻”、“老乡带老乡”等方式向本企业推荐新员工就业,老员工事前向企业报告,由企业汇总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报备。介绍首次来经开区的新员工到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该新员工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推荐人200元/人奖励。
院校推荐奖。区内大中专院校为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培养输送毕业生,该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推荐院校2000元/人奖励。通过第三方机构推荐职业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经企业确认,补贴可支付给第三方机构。
校企合作补贴。鼓励区内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医药食品、新材料、家电、智能制造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与区内大中专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定向班”、“冠名班”等订单方式定向培养技能人才,给予企业5万元/班的补贴。
实习补贴。鼓励区内大中专院校组织学生到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实习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给予区内大中专院校500元/人的实习补贴。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学生实习的,经院校和企业确认,补贴可支付给第三方机构。
弄虚作假将永失申领资格
据介绍,《暂行办法》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补贴经费每年550万元,由区财政按年度安排,从年度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区内企业员工离职后一年内到区内同类型企业工作的,不再享受本政策的奖励补贴。
任何单位必须如实按本办法申领用工补贴,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否则将全额退还补贴资金,并永久性取消申领补贴的资格。骗取补贴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