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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开区助推重点企业增效

实施“十八条”扶持政策

编辑: 来源: 经济晚报2018-12-02 18:04:00

   本报南昌29日消息(记者 许可)记者11月29日从萍乡经开区获悉,今年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一定数量的“重点培育企业”,通过享受“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扶持政策“十八条”中的各项扶持政策,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到2020年实现企业规模与效益的倍增。
经开区出台“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扶持政策“十八条”,重点扶持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等4个产业中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的倍增目标,以2017年度数据为基础,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税收不少于200万元,到2020年,实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实缴税收至少翻一番,出口、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就业等指标相应增长。
建立企业帮扶机制。明确经开区一名区领导挂点联系3至5家企业,一个区属单位对口帮扶一家企业。同时,从区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建管中心等职能部门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企业服务中心,专门为企业办理各种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设立“倍增计划”产业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经开区设立10亿元的“倍增计划”产业引导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企业,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奖励业绩突出的企业。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收为基数,税收增长分别达到100%以上、60%以上、30%以上的,分别将税收增量部分的地方所得的50%、40%、30%从工业发展基金中奖励企业。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企业获批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批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企业实施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最高按项目设备固定资产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环保提升改造。对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最高可按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申请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自主科技创新。对企业首次获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按所获奖励金额的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每年研发投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的企业,前10名企业给予实际研发投入金额的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争创品牌。新获得国家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重点新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成功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
支持企业建立创新平台。企业获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3万元;获新认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此外,“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扶持政策“十八条”,还对企业融资、上市、并购重组、招才引智、开拓市场、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编辑: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