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办法规范绿色矿山管理
编辑: 李盛元来源: 经济晚报2025-07-29 14:59:53
编辑: 李盛元来源: 经济晚报2025-07-29 14:59:53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规范全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活动,并于8月2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8年底,全省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绿色矿山是指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管理规范化和矿区和谐化的矿山。绿色矿山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分别按程序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管理。
根据《办法》,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规范矿山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保护修复等措施,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促进矿地和谐,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江西依法依规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新建矿山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1至2年内应当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未通过评估核查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生产矿山要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在办理延续、变更手续时,应当明确绿色矿山建设时限和要求。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强管理,着重做好闭坑前的污染防治,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工作。
为支持江西绿色矿山建设发展,《办法》明确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并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允许当年度调出生态修复基金账户余额的50%;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并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允许当年度调出生态修复基金账户余额的40%。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强化矿业领域投资项目环境、安全、社会和治理风险评估及管理的前提下,研发符合地区实际的绿色矿山特色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全媒体记者 熊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