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有影响力的人

江西省“打假治敲”举报电话:0791-88912728

首页 > 工信> 正文

江西印发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力争到2030年建成3至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

编辑: 李盛元来源: 经济晚报2025-12-19 10:26:00

  近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江西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步启动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明确“十五五”时期推动10个左右零碳园区建设,力争到2030年建成3至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加快能源结构低碳转型上,《方案》指出,支持园区建立健全能源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因地制宜开发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加大电气化替代力度,有序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消纳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展;鼓励园区发展具有充放电能力的需求响应主体;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创新“新能源+氢能”、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等应用场景。

  在优化调整园区产业结构、提升园区节能降碳水平,《方案》明确,鼓励园区布局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绿色产业招商,加强延链补链强链闭链发展;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能源、环境保障充足的园区转移集聚,鼓励实施低碳原料、燃料等替代,探索深度脱碳路径;支持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能效碳效诊断评估;鼓励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打造零碳工厂、极致能效工厂;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完善园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此外,要求推动基础设施低碳升级。

  在强化科技创新与数智赋能、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上,《方案》指出,加强低碳先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订单式”“定制式”技术研发;支持园区建设覆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与省级开发区、碳排放管理等相关数字化平台相衔接;鼓励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综合能源管理、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等服务机构和人才;探索碳资产开发管理,支持园区和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企业ESG国际认证等。

  此外,《方案》在申报条件中要求建设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主体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全媒体见习记者 曾莎莎)

相关新闻

经晚直播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