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一女子野爬庐山并违规用火被处罚
编辑: 吴凡来源: 经济晚报2026-01-20 10:37:02
编辑: 吴凡来源: 经济晚报2026-01-20 10:37:02
2026年1月16日,庐山市公安局云中派出所联合牯岭镇、庐山市林业局,依法对在森林防火期间野外用火的吴某进行行政处罚及教育训诫,以实际行动筑牢庐山生态安全防线。

经查,2025年12月26日,吴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前往庐山北香炉峰,进行野爬活动。其间,其无视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不仅对周边森林资源构成严重安全隐患,也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及《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在调查核实后,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开展普法教育,详细告知其野爬行为的安全风险,及违规野外用火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违规行为表示懊悔,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自觉守护生态安全。
警方提醒
庐山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未经批准严禁任何野外用火行为。野爬本身存在坠崖、迷路等安全隐患,而在防火期内野外用火,更是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对宝贵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森林防火无小事,违规用火必追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自觉抵制野爬、违规用火等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