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守牢“三适当”原则,理性投资护权益
编辑: 金婉来源: 经济晚报2026-05-14 11:21:28
编辑: 金婉来源: 经济晚报2026-05-14 11:21:28
典型案例
市民王先生平时风险偏好保守,一直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听人推荐一款“高收益、稳赚不赔”的私募基金,对方声称收益远超银行理财,还承诺“亏损兜底”。王先生被高收益吸引,在未做风险测评、未了解产品风险等级的情况下,通过朋友提供的链接购买了该产品。
不久后,市场波动加剧,该私募基金净值大幅下跌,不仅未实现承诺的高收益,本金也亏损近40%。王先生想赎回时才发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R5,远超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且合同中并未标注“亏损兜底”条款,之前的承诺只是口头宣传,最终维权困难。
风险剖析
理财投资的“三适当”原则,即产品适当、客户适当、销售适当,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核心准则:
1.客户适当:金融机构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信息,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客户也应主动参与评估,明确自身风险承受边界。
2.产品适当:金融机构应向客户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不得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客户承受能力的产品,不得虚构、夸大产品收益。
3.销售适当:销售人员应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风险,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隐瞒产品真实风险。
案例中,王先生违背了“三适当”原则,既未主动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也未核实产品真实风险;而推荐方也未履行适当性义务,通过口头承诺误导销售,最终导致本金大幅亏损。广发银行提醒广大客户,理性投资的核心是“匹配”,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风险提示
1.主动完成风险测评,明确自身承受力:定期更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了解自己能接受的最大回撤和损失,不购买超出承受能力的产品。
2.核实产品信息,拒绝夸大宣传:不相信“保本保收益、稳赚不赔”的承诺,所有高收益都伴随高风险,务必通过官方渠道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投向和历史业绩。
3.拒绝非正规渠道,远离违规推介:只通过持牌金融机构购买产品,不相信朋友、微信群、陌生链接推荐的“内部产品”“特殊渠道产品”。
4.留存相关凭证,维护自身权益:妥善保管购买合同、风险测评报告、宣传材料等,如遇违规销售,可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广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