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低效用地 江西土地混合开发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编辑: 经晚来源: 经济晚报2026-06-11 14: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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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制度创新打破传统单一用地模式,为全省产业升级、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江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13个县(市)获评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标准地”供地比例提升至70%,五年累计处置闲置土地27.83万亩。但传统单一分割、功能固化的用地模式,已难以适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存在产研配套割裂、职住布局分散、存量用地盘活难等突出问题。
此次《指导意见》聚焦“是什么、怎么混、如何管”三大核心问题,构建起系统完备的混合用地管理制度体系。意见明确,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可兼容两种及以上合法使用功能,要求各类混合用途占比不低于15%,主导用途占比不低于50%。同时建立省级负面清单与地方正面清单双向管控机制,严禁三类工业、涉公共安全等用地与其他用地混合,鼓励商业与居住、工业与科研办公等功能融合。
在实操层面,政策推出多项惠企举措:工业用地依规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自用地下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符合条件的存量用地可转型为混合用地,原有建筑可依规调整业态;混合用地出让年限按法定最高年限中的最低年限核定,底价实行分用途评估加总。政策同时明确,严禁借混合开发之名变相开展房地产开发。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就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针对混合用地运营管理问题,意见实行“弹性调整、底线管控、备案免审”模式,只要不突破核定指标和合同约定比例,业态调整无需逐级报批、免补缴地价;产权原则上整体确权登记,在满足独立使用等条件且出让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依规分割转让。
在城市更新落地方面,住建部门将从规划协同、标准服务、全程监管、试点引领四方面发力,以老旧街区、厂区为载体,推动土地混合开发成为城市更新的“加速器”。
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江西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明确混合用地定义,后续将修订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并开展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
据介绍,该政策将推动土地利用模式向功能复合、兼容共享转变,全面激活存量土地价值。下一步,江西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政策宣传与动态评估,确保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全媒体见习记者 高紫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