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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小珍为企业非法提供发票导致少缴税款案件

编辑: 金婉来源: 经济晚报2026-06-18 20:46:39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小珍为企业非法提供发票导致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2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杨小珍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通过其操控的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为江西梓凡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非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18份,涉及金额1092.59万元,造成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146.51万元。2025年9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杨小珍处以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73.25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违规列支费用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72万元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责任人杨小珍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对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定性为虚开,并对江西梓凡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涉案税款已追缴入库,公安部门正对永顺物资及杨小珍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带头守法遵法,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税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服务和监管,依法查处相关涉税违法行为,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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