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16条规划土地保障举措 助力城市更新提质增效
编辑: 经晚来源: 经济晚报2026-10-21 1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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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的若干举措》。该文件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制定,共5个部分、16条具体措施,涵盖规划管理、土地开发、供地方式、产权登记、审批简化等重点领域,为全省城市更新高质量推进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撑。
《若干举措》的制定,是落实国家顶层部署、契合省情发展阶段、破解基层实践堵点的务实之举。国家层面先后对城市更新作出系列部署,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将推进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此后中办、国办印发相关意见,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11条具体政策,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层层明确要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若干举措》正是国家系列决策部署在江西落地的具体行动。从省情来看,2025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289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4.8%,城市发展已进入存量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亟须专项政策推动城市更新与产业转型、人居提质、新业态培育深度融合。
2024年9月《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实施,对规划衔接、土地混合开发等作出制度安排,配套政策的制定恰逢其时。同时,自2022年全省部署城市更新行动以来,各地探索形成一批实践经验,但规划管控、土地利用、产权办理等领域的堵点逐步显现,文件系统总结基层经验、梳理各方诉求,靶向制定政策工具,纾解基层工作瓶颈。
文件围绕五大核心领域精准发力,全面释放城市存量空间发展活力。一是优化规划编制管理,提升详细规划适配性。加强详细规划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联动衔接,科学优化编制单元,因地制宜确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围绕产业提质、“好社区”建设等需求,健全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机制,通过局部调整、技术修正等方式优化规划成果,高效响应项目实施需求。
二是完善用途管制规则,支持功能合理转换。鼓励各地制定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清单内项目优先实施转换并简化审批流程,设置“收回土地调整用途后重供”“规划调整后原主体续建”两条实操路径。对利用存量空间发展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可申请过渡期支持政策,规定期限内无需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价款,降低前期改造成本。
三是创新存量土地利用,推行综合开发与临时利用。纳入正面清单的改造情形视同符合详细规划,免予履行规划调整程序;城市边角地、零星地块可协议出让给相邻权利人统筹改造;已建成公园绿地在保障原有功能前提下,可适度配套休闲、便民服务设施;批而未供土地、政府储备土地可开展短期活化,用于文旅、全民健身、便民服务等设施建设。
四是聚焦重点片区更新,推动自主更新与遗产活化。支持城镇危旧房以楼栋、小区为单元,由业主申请按规定办理重建手续;鼓励工业用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提升用地效率、适度提高容积率;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强化文物与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历史建筑调整为公益用途的,给予一定比例建筑规模奖励。五是强化全链条服务保障,精简审批优化服务。推行带方案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化供地模式,降低改造主体用地成本;支持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增设无障碍设施、建设口袋公园、社区食堂等微更新项目,可免于办理规划许可;厘清不同场景的登记办理规则,打通城市更新产权归集业务堵点。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落地路径。国土空间规划支撑方面,将从编制衔接、用途转换、许可审批三个维度发力,推动规划管控从增量为主向存量提质适配转变。过渡期政策方面,明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由属地多部门联合审核准入,期满后根据运营成效分类处置,符合要求的可按新用途完善用地手续,未达标的退出政策。不动产登记方面,针对保留建筑、保留建筑改用途、建筑物灭失三类场景分别明确办理路径,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从五方面推动政策落地:加强政策宣讲与基层培训,提升一线政策应用能力;加强工作衔接,推动规划土地政策前置融入项目谋划;加强实践应用,跟进危旧房改造、老旧街区更新、“好社区”建设等试点,探索可复制经验;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免许可不免责任要求,保障改造项目安全合规;加强评估反馈,动态掌握政策成效,持续优化迭代。
据悉,“十五五”时期我省将持续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协同效应,一方面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城市绿线等空间底线,优化规划管理与许可流程;另一方面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多元土地供应等机制,推动土地资源利用从资源出让向资产运营转变;同时健全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城市更新向纵深推进,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全媒体见习记者 高紫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