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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支持高新园区发行双创债

编辑: 来源: 经济晚报2018-03-14 16:27:00

   本报南昌2月12日消息(记者 汤洪)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我省将;加强园区小微企业培育,按照双创债发行条件,改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辅导小微企业发行双创债。
  《实施》意见中指出,我省将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信贷“两个不低于”。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总量、服务覆盖面和满意度,全面完成“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占比不低于30%。
  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小微企业的辅导培育,强化政策推动,鼓励更多企业在资本市场特别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健全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股权、债权融资,将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小微企业等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做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发债工作,扩大债务工具运用;大力发展私募基金市场,支持全省私募基金园区和共青城私募基金小镇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力争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年增长幅度达两位数以上。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将支持高新园区发行双创债。鼓励高新园区依法成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发行统贷统还的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加大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创业投资公司,引导发行双创债,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园区小微企业培育,按照双创债发行条件,改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辅导小微企业发行双创债。
  同时,严格禁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加强信贷资金使用监管,杜绝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在企业之间套利,变相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控制信贷资金在金融机构之间“空转”。市、县(区)政府要积极合规设立过桥基金等,为小微企业临时性周转资金短缺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江西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改委)
  对小微企业开展常态化的金融宣传辅导,增强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意识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对接,构建基于小微企业信用水平的约束激励机制。引导小微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提高经营管理信息透明度。

编辑: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