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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三大奖“瘦身” 学术不端惩戒力度加大

编辑: 来源: 人民网2017-06-20 16:55:00

 科技三大奖“瘦身” 学术不端惩戒力度加大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大奖总数不超过300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制定了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的具体措施。科技部副部长黄卫对《方案》作
 
解读时表示,考虑到国家层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方案》重点针对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提出了诸多举措,以进一步增强学术性、突出导
 
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调整奖励标准、减少三大奖总数等需要修订《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予以落实;确定提名资格、
 
完善异议处理制度等需要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落实;鼓励社会力量设奖健康发展,还要研究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
 
  实行提名制。目前国家科技奖的推荐主体是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参与较少,行政色彩较浓,在实际工作中变成了个人申报制,
 
引发“跑指标”等诸多问题。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参照国际惯例,实行提名制,转变过去主动自荐方式为被动他荐的背靠背方式,以引导科
 
技人员潜心研究、专注学术,遏制学术浮躁等不良风气。
 
  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机制。“定标”就是分类制定各奖种及其相应等级的评价标准,确保获奖项目质量。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
 
技进步奖(简称“三大奖”),由过去一、二等奖混合评审改为一、二等奖分别独立评审,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定额
 
”就是改变现行各奖种及其各领域奖励指标数与受理数量按既定比例挂钩的做法,根据我国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限定
 
三大奖一、二等奖的授奖数量。同时,大幅减少奖励数量,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
 
  调整奖励对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规定的奖励对象是“个人”,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此次改革将奖励对象由“公民”
 
改为“个人”。这也便于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有关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作为三大奖候选人,以鼓励引进海外人才。
 
  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一是建立完整的监督惩戒机制,把规矩挺在前面,实行全过程监督,完善异议处理制度,让举报有路、处理有方
 
,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建立科技奖励诚信档案并纳入科研信用体系。二是加大对学术不端的惩戒力度,对涉及违规的科研成果采取一票
 
否决、撤销奖励等措施,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采取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国家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措施。
 
  强化科技奖励的荣誉性。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广告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编辑:丁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