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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庭:加强审判力量 保护青山绿水

编辑: 喻轶涛来源: 经济晚报2017-06-06 17:43:00

 江西省高院举行第46个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依法审结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

        6月5日是第46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今年我国世界环境日的宣传主题。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黄训荣告诉记者,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有包括省法院、九江中院、武宁县法院等14家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55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2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目前已建立专业审判队伍200余人,强化专门的审判力量;建立环境资源专家库,省级已聘请环境资源各类专家26人。目前,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受理一、二审与环境资源保护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部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
据介绍,我省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2014年以来,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69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2016年3月16日,省法院开庭审理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件。2016年8月4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博士合议庭审理的探矿权纠纷案件试点全程网上庭审直播,一天内点击观看量超过15万人次。九江中院、宜春中院、武宁县法院、铜鼓县法院、寻乌县法院、德兴市法院等先后作出多起生态修复判决,取得了“一判双赢”的良好效果。武宁县法院、莲花县法院联合林业等部门共同指定100余亩、80余亩的林地作为“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异地“补种复绿”和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
在审判实践中,全省法院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法院还发布了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编辑:丁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