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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蒙:物业承接生嫌隙 隐患重重谁来解?

编辑: 金婉来源: 经济晚报2019-07-25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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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集团发展收购而产生的一宗合同纷争,在法院终审判决都过去两个多月后,败诉方仍迟迟未见执行。这不仅严重损害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在未来也必将造成物业服务上的隐患。难道,就没人来保障莱蒙所有业主的权益吗?

前世今生:“同根”变“仇家”

    南昌市是中部崛起战略的核心城市之一,红谷滩新区则是南昌构建“一江两岸”城市发展新格局而设立的新型城区,一直引人注目。特别是南昌市今年提出,将在红谷滩新区构建“八横四纵”的干线道路网络,并在中心区打造立体都市。而莱蒙都会商业中心,就扎根在如此“黄金”的地段。

    常州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以下简称:莱蒙物业)和南昌莱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蒙置业)同属于莱蒙国际旗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原是“同根”的关系。因2017年莱蒙国际与和昌集团签订转让协议,将包括南昌莱蒙置业在内的多个地产项目转让给和昌集团后,莱蒙国际退出了南昌莱蒙置业的经营和管理。转让协议签订后,和昌集团正式接管南昌莱蒙置业并开发莱蒙都会商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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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对商业中心物业进行管理,和昌集团成立了自己的物业公司,而这,恰恰与之前莱蒙物业作为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有了冲突。

    据悉,2018年3月23日,莱蒙置业在未经双方沟通的情况下向莱蒙物业发送《解除合同告知函》,单方面要求解除双方于2017年6月15日签订的《莱蒙都会商业综合体(B-12地块、B-8地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莱蒙物业随即回函,不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并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至此,本是“同根”的两家公司转身成了“仇家”。

    近日,记者采访得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5日作出了终审判决——支持莱蒙物业作为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方。也就是说,莱蒙物业将管理该项目前期住宅和商业中心整个项目的物业。

    莱蒙物业胜诉后,本以为能顺理成章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但由于莱蒙置业迟迟不执行法院判决,这让莱蒙物业再度陷入进退两难之境。

未来之殇:面对隐患将顶包担责

    据莱蒙物业刘姓负责人介绍,莱蒙物业在收到法院终审判决后,立即向莱蒙置业寄送了要求对方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书面告知函。然而,莱蒙置业不仅没执行法院判决,还以新成立的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企业,为小业主办理了装修手续,收取了业主装修押金、水电费、停车费、物业费等。

    “法院都终审判决了,执行通知书也已下达,我们没想到执行起来会这么难。”谈起当前的困境,刘姓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也使执行法院终审判决再度陷入僵局。

    因为物业管理是需要备案的,而且国家明确规定,日常物业管理不能转包。那么,当初的物业备案是怎样的呢?新成立的物业公司何以能够收费?

    莱蒙物业刘姓负责人称,莱蒙置业之前利用了莱蒙物业作为房管局合法备案的物业公司资格,采用了欺骗的手法更换了物业服务主体。“莱蒙置业拿着与莱蒙物业签订的《莱蒙都会商业综合体(B-12地块、B-8地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莱蒙置业在与小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却未填写使用莱蒙物业,而是使用了未向房管局备案的新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昌集团旗下子公司),这不仅欺骗了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对小业主更是合同欺诈,也损害莱蒙物业及全体业主权益。”

    如果未来就物业管理产生纠纷,到底谁来负责呢?刘先生愤懑地表示,“如果未来真的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在房管局备案的莱蒙物业将被追责,这事搁谁身上都不能答应啊。这也就是我们急着要求莱蒙置业执行省高院终审判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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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刘先生介绍,莱蒙物业目前除了未能依照法院终审判决维护自身权益外,更令人担心的是,莱蒙置业还违反《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未与莱蒙物业办理承接查验及相关备案,就违规向业主办理入伙交房和商场开业,此举不仅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未来还可能造成各项重大安全隐患及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记者为此多次联系莱蒙置业和新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未果,要么以出差在外为由,要么就是约地方见面聊但迟迟未有后话。这样的回绝,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对于此事的后续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编辑:喻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