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1年07月21日 经济晚报 百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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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申请破产?破产等于不还钱吗?

详解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

  19日,从法院工作人员手上接过裁定书,深圳市民梁文锦显得有些激动:他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得到了法院的批准——这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的“第一案”。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等于不还钱吗?专家认为,保护“诚实而不幸”的人是个人破产条例的核心,此次个人破产案是我国破产制度改革的标志性事件,为填补我国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空白迈出了关键一步。

个人破产申请适用哪些人?

保护“诚实而不幸”的人

  今年35岁的梁文锦2018年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开始创业,后因一直无法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银行债务越背越多,无力偿还全部债务。今年3月10日,梁文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法院会根据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类型的破产程序。

  法院审理查明,梁文锦申报负债约75万元,在法院受理他的个人破产申请当日停止计息。由于梁文锦创业失败后很快找到了工作,每月收入约2万元,法院同意梁文锦适用重整程序,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制定一份分期还款计划,并不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在免除利息和滞纳金的情况下,梁文锦将在三年内分期偿还全部本金。在此期间,除了每月用于全家四口人基本生活的7700元之外,梁文锦承诺他的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如果他不能严格执行该计划,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之前每天都接到催债电话,全家人精神压力都特别大,现在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有了缓冲的空间。”收到裁定书的梁文锦说。

  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表示,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可以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先行先试意义重大

破产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2020年8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支持深圳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率先试行自然人破产制度。

  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的个人破产申请已超过600件,与企业破产案件相比,债务规模较小,申请主体主要是有创办或者经营企业经历的中青年人。

  深圳在个人破产领域的先行先试具有开创意义,为填补我国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空白迈出了关键一步。

破产不等于赖账

加大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

  个人破产制度是如何运行的?是否为欠钱不还的“老赖”提供了逃避债务的空间?事实上,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有望规避这些风险。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个人破产类型分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

  当债务人明确缺乏或者丧失偿债能力时,法院就会倾向于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免去债务。条例规定了多种不能免除的债务和不能免责的情形,比如,因奢侈消费、赌博等行为而承担重大债务或者使财产显著减少,即便个人破产后也不能免除剩余债务。

  此外,当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债务人要面临一个最短三年、最长五年的免责考察期。在破产程序中和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的多种行为和权利受到限制,包括限制高消费、不能担任部分公司高管等,只有遵守各项规定、顺利通过免责考察期才能免去剩余债务。

(据人民网)